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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计算机类课程免考政策

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(NIT)模块考试证书者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:

(1)从2004年12月起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(0018);或《计算机应用技术》(2316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)。停止执行省自考办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》《陕考办(2000)18号》中“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,可以免考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课程的规定。

(2)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(笔试和上机)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(0342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)。

(3)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(笔试和上机)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<<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>>(2319)或<<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>>(2277)课程(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)。

(4)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(NIT)<<计算机操作基础>>模块及另一模块(<<因特网>>、<<局域网>>等其中之一)两个证书者,可以免考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课程。

(5)经济管理类和文、法、医、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(NIT)<<计算机操作基础>>及另一模块(<<文字处理>>、<<电子表格>>、<<桌面表格>>、<<数据库>>、<<会计电算化>>、<<计算机绘图>>、<<局域网>>、<<因特网>>、<<多媒体应用>>等其中之一)两个证书者,可以免考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课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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