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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自考英语免考规定

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:从2001年10月开始,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—2、PETS—3级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(一)、本科英语(二);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(一)、本科英语(二);目前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分数成绩通知单不能替代;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(一)、英语(二),除免考公共英语外,专业英语课程都不能免考,如涉外经济专业:基础英语;国际贸易(本科):经贸知识英语、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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